设 V1=<A,∘> 和 V2=<B,∗> 是 同类型 的代数系统,V1×V2=<A×B,∙> 是它们的积代数. ∙ 的性质和 ∘, ∗ 相同. <e1,e2> 为 ∙ 的零元, <θ1,θ2> 为 ∙ 的单位元 x, y 为可逆元, <x,y> 为 ∙ 的可逆元, 逆元为 <x−1,y−1>.